辽宁三号公案:变态恶魔杀人奸尸致45死,行刑前称最感激一老民警( 四 )


王强后来被送到他爷爷奶奶家生活 。 因为其爷爷奶奶已经和王学国断绝了亲人关系 , 所以他们十分不喜欢王强 。 一家人将对王学国的厌恶发泄到了王强身上 。 王强常常吃不饱、穿不暖 。
所以王强在读到小学二年级时就离家出走了 。 他的叔叔王学军曾经找过他一次 , 但刚把王强找回来 , 他就趁机跑了 。 王学军便没有再找他 。 9岁的王强也一直没回家 , 直到20年后被捕前不久 , 王强才带儿子回到了村里 。
王强离家出走后一直在镇上流浪 , 天气变冷以后 , 他就去火车站睡 。 有一次 , 王强钻进了火车上的一节车厢睡着了 。 当他醒来以后 , 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沈阳 。
1984年 , 王强开始在火车站乞讨 , 但常受到成年乞丐的欺负 。 一个老民警见他可怜 , 不但给他包扎被打的伤口 , 还给了他一件大衣御寒 。 老民警之后还给王强下了一碗面 , 这是王强第一次吃饱饭 。
之后 , 老民警问王强家在哪 , 王强不说 。 第二天 , 怕被送回家的王强偷偷跑了 。 继续乞讨的王强当然是那些乞丐的“眼中钉” , 几个男乞丐将王强拉到一处桥洞下 , 将王强侵犯了 , 还抢走了老民警送给他的大衣 。 年幼的王强备受凌辱却无力反抗 。
后来 , 王强跟了一个扒手 , 他也开始学着盗窃 。 2年后 , 王强学会了偷窃 , 他最多偷过4000元 。
但他的“师傅”也因偷窃被捕 , 王强因为是未成年人在教育一番后被放了 , 他的“师傅”被判了刑 。
王强便开始“单干” 。 但小偷就像过街老鼠 , 人人喊打 , 所以王强的生活可想而知 。
王强14岁时 , 他曾回去找过当年侵犯他的乞丐 , 瘦弱的王强对这个乞丐恨得不行 , 他趁乞丐熟睡时 , 搬起大石头将他砸得头破血流 。 乞丐被砸得失去了还手能力 , 王强又拿起一根树枝插到乞丐的肛门里 , 并将他推进了河里 。 这名乞丐大抵是被王强杀死了 。
1991年 , 16岁的王强因偷窃被捕 , 劳教了两年 。 王强也在劳教所里学会了很多犯罪手段 。 他在重回社会后还聚集了劳教所里的几个犯人 , 一起犯案 。
王强刚开始只是抢劫 , 但在一次抢劫中 , 王强将一对情侣中的男子砸晕了 。 另一位女子就吓得向王强求饶 , 还将钱全部交给王强 。 王强在拿了钱后对这名女子起了歹心 。 19岁的王强一直处在社会的边缘地带 , 根本没有女人正眼看过他 , 见眼前这个女子打扮时髦 , 王强的心中生出一股恨意 , 他对女孩实施了侵犯 。 在此之后 , 王强想起年幼时被乞丐侵犯的事 , 遂再次羞辱了女孩 。
此后 , 王强就和一帮狐朋狗友在沈阳各地作案 , 这期间也失手杀过几人 。 王强俨然成了比他父亲还凶残的恶霸 。
王强后来还和一个性工作者同居了 , 但他因殴打对方被告 , 最后被判劳改3年 。 但当时警方的罪犯信息库还未建立完全 , 所以王强犯下多起杀人奸尸案时才没有被追查到 。
1998年 , 王强出狱了 , 他也就此开始决定“单干” , 避免被同伙出卖入狱 。
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 , 王强还决定抢劫后再杀死受害者 , 以免被人揭发 。 此后 , 王强就开始实施他的作案计划 , 且他作案时喜欢挑情侣下手 , 还将自己曾经被凌辱的痛苦加到受害人身上 。 或许让幸福的人痛苦 , 会满足王强变态的报复心理吧 。
但抢来的钱不够王强挥霍的 , 他便在一家小吃店找了份服务员的工作 。 且他仍不忘抢劫和杀人 。
1999年 , 王强遇到一个真心对他好的女人小林(化名) , 这个女人是朝鲜族 , 长得有些漂亮 , 也是小吃店的服务员 。 两人很快就相爱了 , 还住到了一起 。 但这个女人不知道的是 , 王强一边和她谈恋爱 , 一边持刀抢劫 , 还玷污了不少女性受害者的尸体 。
王强的住所附近有个老太太开的洗衣店 , 因为店里的洗衣费便宜 , 王强就经常送衣物去洗 。 但老太太见王强似乎只是个老实的工人 , 便每次多收他几毛钱 。 王强知道后找到洗衣店将老太太杀了 。 因为当时缺乏能够指认犯人的证据 , 王强没被怀疑 。
不久后 , 王强就和小林结婚了 。 2001年6月 , 小林生下了一个儿子 。 看着刚出生的儿子 , 王强心中仅存的善意被唤醒了 , 他想要金盆洗手 , 从此好好照顾家庭 。 毕竟这是他从小未享受过的温暖 。
没读过什么书的王强找工作四处碰壁 , 但他也做着零工苦苦坚持着 。 这也是王强当时没犯案的原因 。
但儿子两个月大的时候 , 他的妻子小林突发急性阑尾炎 , 需要做手术 。 王强恳求医生无果便持刀刺死了一个刚从银行出来的商人 , 抢走了他的钱 , 终于凑足了妻子的手术费 。 小林问他钱从哪来的 , 王强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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