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间 , 李兴秘密查看众人 , 他发现一位屠夫的左胳膊上长着一个肉块 。
李兴马上将屠夫唤上前来 , 大声喝道:
“你可知罪 , 你的死期到了 , 通奸杀人的就是你 。 ”
屠夫知道事情已经暴露 , 再也瞒不住了 , 于是 , 他哭着招供:
“我知罪 。 ”
李兴问道:
“你为何杀死巡检夫妇?你又是如何诱奸那一女子的?”
屠夫道是:
“那天 , 那一女子与其嫂在后园嬉闹之时 , 我正好在她家园子里面偷挖竹笋 。 听到姑嫂二人的声音之后 , 我便立即潜伏在草丛之中 。
姑嫂二人的言语 , 我全都听得清楚明白 。
等姑嫂二人回去之后 , 我才离去 。
当天晚上 , 我便潜行至那一女子的门外 , 假冒杨二官人之名 , 请行奸事 。
暗夜之中 , 不见形容 , 那一女子也未推辞 , 于是 , 我便得以与她在夜间相处一月有余 。
后来 , 有一天晚上 , 我又到那一女子的门外 , 竟然发现有两人一起歇宿于她的床上 。
为此 , 我不胜忿怒 , 以为她又与别人私通 。
于是 , 我回到家中 , 拿上屠刀 , 再次潜行至那一女子门外 , 遂进入屋中 , 将两人杀死 。
行凶之时 , 我根本就不知道室中的两人 , 原是巡检夫妇 。 ”
李兴质问屠夫:
“当时为什么不到官府自首?”
屠夫答道:
“就是因为畏惧刑罚、退缩隐藏 , 希望苟且延缓性命 。 ”
于是 , 屠夫犯法伏罪;杨二官人无罪获释 。
这一案件 , 在古代社会之中 , 也是断案的龟鉴之一 。
就李兴其人而言 , 虽说他脾气暴躁 , 还曾获罪下狱 , 但是 , 这并没有遮掩他处理这一案件所展露的光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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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资料:
1.明·陈洪谟《治世馀闻》
(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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