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命案:11岁男童撞人后没道歉,北大高材生将其掐死抛尸( 二 )


连勇心里暗自说道:“我一定要让他给我道歉!”于是他强压下怒火 , 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着乐乐说:“哥哥家里有两只乌龟 , 你要不要去哥哥家里拿?”天真的乐乐来了兴趣 , 便跟着连勇去了他的出租屋 。进门后 , 连勇的笑容瞬间消失了 , 拿出一根跳绳一边抽打乐乐 , 一边狂吼着让乐乐道歉 , 可乐乐这时已经被吓傻了 , 缩在角落里发抖 , 连勇见乐乐不说话 , 心里的怒火又盛了一分 , 拿起跳绳将乐乐勒死 。
勒死乐乐后 , 连勇想到自己杀人的事迟早会被发现 , 逃跑的话需要很多钱 , 于是他便将一张纸条贴到了乐乐家门口 , 上面说如果过乐乐父母想知道乐乐在哪里的话 , 就拿15万出来 , 找不到儿子的乐乐父母看见这张纸条 , 立马报了警 。
不久后 , 警方将连勇抓获 , 随后以连勇涉嫌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起诉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故意杀人罪 , 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的 , 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犯敲诈勒索罪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连勇因为乐乐撞了他一下没有道歉而将乐乐杀死 , 杀人动机荒唐至极 ,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 连勇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报复性杀人 , 但事情的起因竟只是如此小的一件事 , 连勇的动机十分卑劣 , 属于特别严重的情节 , 故法院判处连勇死刑 。
虽然连勇之前遭受了很多挫折 , 内心压抑 , 但他仅仅因为被撞了一下就将一条11岁的生命残忍剥夺 , 这样的人不值得怜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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