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第一美女毒枭”方晓红覆灭记( 二 )


她把四川夫妇带给她的痛苦 , 又再一次施加到了他人身上 。
于是她开始往返广州和福建两地之间贩卖毒品 , 并成为了贩毒行业有名的“美女毒贩” , 在广州她也闯出来了一片名声 , 在她春风得意之时 , 也引起了两地警方的关注 。
2002年11月18日 , 在警方的多次调查蹲守之下 , 范晓红在贩卖过程中被当场抓获 。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 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 无论数量多少 , 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予以刑事处罚 。 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 , 范晓红经手贩卖的海洛因共计900多克 。
按照法律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 属于情节严重 , 又因为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人来说 , 如果未经处理 , 毒品数量应当累计计算 。 范晓红数次累积的贩卖毒品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范畴 , 应当被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因此经过法院判定 , 范晓红被判死刑 , 成为了当年福建省第一个被药物注射的死刑女犯人 。
【广州“第一美女毒枭”方晓红覆灭记】为了钱财 , 明知道毒品的可怕 , 范晓红依旧走上了这条无法回头的道路 , “一朝吸毒 , 十年戒毒 , 终生想毒” , 她贩出去的毒 , 毁掉了多少家庭 。 世间的一切都是有着因果报应的 , 最终她施加于人的痛苦 , 终于转化为报应还到了她的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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