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玩实弹射击中弹身亡,家属起诉射击场索赔223万,该赔吗( 二 )


如果山庄是合法经营 , 那么是否还存在其他过错呢?在事发后 , 该山庄将当时所用的枪支全部销毁 , 来了个死无对证 , 此举有做贼心虚的嫌疑 , 但没有了证物自然无法的得知枪支是否真的存在问题 。
那么作为经营方 , 该山庄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呢?根据原《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实弹射击本就是具有危险性的活动 , 该山庄不仅要配备有从业许可证的教官 , 还要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 比如安全员、急救药品等 , 但该山庄显然是没有的 。 且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项目中要提醒消费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 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 在这一点上山庄也是没有做到位的 。
虽然在事发后山庄的教练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 , 经理也积极救助了 , 但该山庄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没有到位的 , 需要对刘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
玩枪是能激起人心中的热血 , 但危险性也是极高的 , 而对于合法拥有枪支的射击俱乐部而言 , 更要将安全保护措施做到位 。 我们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 但不能让生命葬送在疏忽大意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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