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恶性杀人案:“凶手”30年前被枪决,“被害女子”至今还活着



湖南恶性杀人案:“凶手”30年前被枪决,“被害女子”至今还活着

文章图片

湖南恶性杀人案:“凶手”30年前被枪决,“被害女子”至今还活着

文章图片

湖南恶性杀人案:“凶手”30年前被枪决,“被害女子”至今还活着


滕兴善 , 湖南麻阳县高村镇马兰村人 , 原本是一个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农民 。 家中有贤惠的妻子 , 膝下一双儿子 , 一家人全靠他在村头开的小肉铺为生 。 在那件事发生之前 , 村里人对他的评价多是老实本分 , 他的生活也过得十分平静 。 若没有那件事 , 滕兴善的人生或许会一直这么走下去 , 毫无波澜的度过一生 。
然而无奈的是天意弄人 , 他莫名其妙的被卷入了一桩恶性杀人案中 , 作为杀人嫌犯被判处死刑并遭枪决 。 这起案件彻底改变了他以及家人的命运 , 但没想到的是滕兴善被枪决 , 认定被他“杀害”的“死者”竟然至今还活着 。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滕兴善又是如何被认定为“杀人凶手”的?
一切要从1987年4月27日说起 , 这天麻阳县城的一个老人早早起来晨练 , 行至锦江河边 。 忽然发现了一个蛇皮袋子 , 袋子鼓鼓囊囊的 , 不知装着什么 。 出于好奇 , 老人便准备打开看看 , 结果这一看却没把他吓得魂飞魄散 。 里面竟然不是别的 , 而是一条人腿 , 麻阳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 。
搜索附近时 , 又接连发现了六个同样的蛇皮袋子 , 里头装着的都是被肢解的女性尸块 。 这个小小的县城素来安静祥和 , 如今出了这样惨绝人寰的恶性杀人案 , 一时间闹得人心惶惶 。 上级对此也十分重视 , 要求限期破案 , 麻阳警方调动了一半的警力扑在这个案子上 。 当时没有监控 , 蛇皮袋又随处可见 , 从尸块上找不到任何线索 。
警方只好将方向转向当地的失踪女性 , 一番排查后 , 受害者被认定为一个叫石小荣的人 。 18岁的石小荣 , 是贵州省松桃县人 , 1987年春节前往麻阳做服务员 。 可没多久便跟家里失去了联系 , 其所在旅舍表示 , 石小荣干了两个多月就悄无声息地失踪了 。 听了这话 , 民警转向石小荣老家 , 将仅有尸块的特征描述给家人 。
石小荣的四姐觉得身材很像是妹妹 , 看了公安局根据死者骨骼复原的石膏像后 , 又觉得牙齿有点像 。 出于这些证据 , 石小荣被认为是被害人 , 接着再调查她的人际关系 。 石小荣在麻阳接触的人多且复杂 , 不过凶手肢解的手法很是专业 , 显然不是一般人 。 故而民警将疑凶的调查范围集中在医生和屠夫两类人身上 , 滕兴善进入视野 , 恰在此时又有人反映他曾去过旅舍 。
12月6日 , 滕兴善被带进了拘留所 , 几个月后“认罪” 。 后来的刑事判决书详细说明了他“杀人”的过程 , 与有暧昧关系的石小荣发生关系后 , 察觉家里丢了现金 。 怀疑被石盗走 , 追赶过程中将其捂死 , 为掩人耳目分尸丢弃 。 证据有这么几点 , 旅舍店主证实 , 滕兴善确实去过店内一位叫“小杨”的女服务员家 。
【湖南恶性杀人案:“凶手”30年前被枪决,“被害女子”至今还活着】滕兴善做有罪供述 , 交代的杀人分尸部位、特征与尸检报告一致 , 交代的作案工具斧头放置家中 。 上面发现了一根毛发 , 经检验为人发 , 血型与死者一致(当时未有DNA检测) 。 提取的斧头形成的砍痕 , 与死者肱骨遗留的砍痕吻合 , 故认定滕兴善就是“杀人凶手” 。 确定杀人凶手 , 接下来便是定罪了 , 杀人碎尸已触犯故意杀人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利用肢解等极端残酷手段杀人 , 属于情节严重 , 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1988年12月13日 , 滕兴善被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滕兴善不服 , 提起上诉 , 二审维持原判 。 1989年1月28日上午 , 经核准 , 滕兴善被执行枪决 。 作案原因、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一应俱全 , 可滕兴善并未杀过人 , 他起初也始终不承认自己杀了人 。 “认罪”后 , 滕兴善曾跟同室的陈某说:他们这样整我 , 轮流审问 , 连打带骂 , 不让睡觉 , 谁能受得了呀?
事实上此案在当时便存在颇多疑点 , 比如供述说他先捂死石小荣 , 再进行肢解 。 尸检报告却说:死者颧骨骨折 。 也就是说死者受到过钝器击打 , 用手捂死 , 怎么会让死者颧骨骨折 。 再来说肢解的斧头 , 作案后一直放在楼上 , 至案发都没用过 。 但1988年5月13日检验鉴定书显示:从斧头上提取的可疑斑迹未见有人血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