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厂妹当街跪求男友别走,紧紧抱住不撒手:30万彩礼我妈不要了!( 二 )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 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 ,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婚姻自由选择的权利是男女双方独有的权利 , 无论是父母还是媒人都没有权利干涉 。 阿红的母亲如果仅以彩礼钱为由替女儿做出婚姻选择 , 完全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
甚至干涉别人的婚姻还入了刑 ,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犯前款罪 , 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款罪 , 告诉的才处理 。 如果对自己的子女或者对方施加暴力 , 以此来干涉子女的婚姻 , 将会被认定为犯罪 。
因此 , 父母之命并不是不可违背的命令 , 婚姻的选择依据自己的个人意愿 , 别人不能加以干涉 。 而天价彩礼正是干涉婚姻自由的一种形式 , 因为这样的行为将婚姻物化 , “如果没给够彩礼 , 就不能娶亲”相当于给婚姻这道选择题又额外加了一道选项 , 本来婚姻只是男女双方爱情的终点 , 但是现在金钱也变成了选择因素之一 。 即便男方真的拿不出那么多彩礼 , 女方就一定会不幸福吗?并不是的 , 双方三观相合 , 感情深厚 , 就可以收获幸福的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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