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何时候 , 女孩子都要自尊自爱 , 要学会保护自己 , 不要轻易的将自己交出去 , 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否则到头来后悔都为时已晚 。 事发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 时年21岁女学生小玉(化名)在学校宿舍生下一男婴 , 因为害怕婴儿被同学发现 , 便将婴儿从宿舍窗户抛下去 , 导致婴儿死亡 。 2021年11月5日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 依法公开了这起故意杀人案的起诉书 , 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
女子小玉 , 甘肃省通渭县人 , 汉族 , 中专文化 , 户籍所在地甘肃省通渭县 , 现居住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 小玉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 被依法执行取保候审 。
【甘肃一学校发生惨案,在读女生宿舍诞下男婴,将其从17楼抛出摔死】法院审理此案查明 , 小玉是甘肃省某某学校在读学生 。 案发前一年9月 , 小玉和男友发生了性关系 , 之后二人分手 。 同年10月 , 小玉发现自己怀孕 , 给男友打电话男友让她自己处理 , 因为没有钱做人流术 , 便打算将孩子生下来送人或送孤儿院 。
6月6日上午9点左右 , 小玉在学校女生宿舍17楼卫生间内产下一男性婴儿 , 因为害怕婴儿哭啼被同学发现 , 便用手掐住婴儿的脖子持续了将近一分钟 , 随后将婴儿抱回宿舍 , 担心同学回来发现 , 并且当时看到婴儿无生命特征 , 便将婴儿从宿舍窗户抛下去 。 当日11点左右 , 该校工作人员在女生宿舍楼下西南角处发现一死亡男婴 , 就报警 。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小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她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应依法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 鉴于小玉犯罪时是在校学生 , 案发后自愿认罪 , 犯罪情节较轻 , 社会危害性较小 , 可对小玉酌情从轻处罚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小玉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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