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班主任,死缓!



小学班主任,死缓!



江苏盐城一小学班主任校园内强奸猥亵多名幼女 , 一审被判死缓 。
据@现代快报 报道 , A 某是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某小学的一名老师 , 人到中年 , 夫妻感情和睦 。 谁也没想到 , 他竟利用自己的身份对幼女伸出魔爪 , 对 3 名学生实施了共计 20 次强奸犯罪行为 , 对包含上述 3 名学生在内的 15 名学生实施了 230 余次的猥亵犯罪行为 。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 , 近日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 , 一审判处 A 某死刑 , 缓期 2 年执行 。
夫妻两人都在学校工作 , 他是妻子眼中的好丈夫

A 某出生于 1970 年 , 从 2009 年到案发 , 他一直在响水县某小学任教 。 从 2017 年 9 月起 , 他是班主任兼语文老师 。 A 某的妻子在学校后勤部门工作 。 夫妻俩在学校有宿舍 。

直到 A 某的罪行暴露 , 她也不敢相信 , 丈夫在自己眼皮底下做了这么多违法犯罪的事 。 她说:\" 我和 A 某夫妻关系很好 , 他平时为人很好 , 没听说和别人有矛盾 。 在 A 某被抓进去的前几天 , 他曾跟我说他打女学生屁股 , 女学生家长要他赔 10 万元 , 否则报警 , 后来嫌钱太多就没谈好 。 \"

班主任的真面目:奸淫幼女多人多次

法院审理查明 , 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 , A 某利用自己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的身份 , 对小红等 3 人实施了共计 20 次强奸犯罪行为 , 对小红等 15 人实施了 230 余次的猥亵犯罪行为 。

根据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和出生医学证明 , 证实小红等 15 名被害女生 , 在案发时均不满 14 周岁 , 初次遭受性侵时均不满 12 周岁 。

证人证言:经常看到他摸女生

案发后 , 有证人表示 , 他看到 A 某经常在课桌旁摸女生 , 班上的女生被 A 某用这种方式几乎都摸过了 , A 某经常喊小红和小萍去教学楼的 3 楼教室和楼梯口 。

还有证人表示 , 在他们四年级的时候 , A 某经常喊小红和小萍去食堂打扫卫生 , 有时也会喊其他人 , 具体做什么不清楚 。 经常看到 A 某在上语文课的时候喊小红和小萍去他的宿舍 , 理由一般是拿试卷 。 \" 她俩刚出去 , A 某就跟着出去 。 等她俩进教室后一会 , A 某才进教室 。 A 某经常喊女同学到讲台上回答问题 , 一般情况下 , A 某坐在凳子上 , 女同学站在他身边 , 从来不叫男同学去 。 \"

数罪并罚 , 法院对他判处死缓

对于自己针对女学生的行为 , A 某认为他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都是不可原谅的 , 请求判处自己死刑 。

法院认为 , A 某奸淫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 , 并以摸胸、摸下身等方式猥亵儿童 , 他的行为已触犯刑律 , 分别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指控的罪名成立 , 法院予以支持 。 A 某一人犯数罪 , 应当数罪并罚 。

判决书显示 , A 某身为对未成年人承担教育职责的人员 , 奸淫幼女多人多次 , 被害人在初次遭受强奸时均不满 12 周岁 , 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 从重处罚 。 A 某猥亵儿童多人多次 , 且部分犯罪行为在公共场所 ( 教室 ) 当众发生 , 情节恶劣 , 应当从重处罚 。 A 某罪行极其严重 , 社会危害极大 , 虽有坦白情节 , 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 根据 A 某的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 , 对其强奸犯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 同时限制减刑 。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 , A 某犯强奸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 2 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 , 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缓期 2 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对 A 某限制减刑 。 (除 A 某外 , 文中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小学班主任,死缓!】来源:现代快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