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女干部死刑改判死缓 镇政府发红头文件请求抗诉( 二 )


马某郴家属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 要求判处毛某杰死刑 , 立即执行 , 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2万余元 。
2019年9月20日 , 娄底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毛某杰死刑 , 赔偿被害人家属3.3万元 。
↑娄底中院一审认为 , 尽管毛某杰有坦白情节 , 但不予从轻处罚 , 依法适用死刑 。
娄底中院在判决书中称 , 毛某杰为偿还赌债而入户盗窃 , 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 , 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毛某杰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有坦白情节 , 但考虑到毛某杰携带凶器、有预谋入户犯罪 , 为抗拒抓捕而将被害人杀害 , 作案手段特别残忍 ,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 后果特别严重 , 对毛某杰不予从轻处罚 , 依法适用死刑 。
宣判后 , 毛某杰不服 , 就刑事部分提出上诉 。 2020年9月 , 湖南高院作出裁定 , 撤销该案刑事部分判决 , 发回娄底中院重审 。
娄底中院在重审时认为 , 毛某杰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系坦白 , 且其稳定的供述对案件顺利侦破具有一定的作用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毛某杰具有悔罪表现 , 无犯罪前科 , 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
↑娄底中院重审时认为 , 毛某杰具有坦白等情节 , 可以从轻处罚 。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 , 可以不判处毛某杰死刑立即执行 , 但毛某杰所犯罪行严重、人身危险性较大 , 故依法应当对其限制减刑 。 ”2021年10月20日 , 娄底中院改判毛某杰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并限制减刑 。
家属希望“死刑立即执行” , 检方不予抗诉
毛某杰被改判死缓的消息 , 引发了水车镇政府、村民及死者马某郴家属的抗议 。
数日后的2021年10月24日 , 水车镇政府向娄底市检察院递交了一份加盖镇政府公章的红头文件 , 请求检察院依法抗诉 , 表达“对毛某杰依法顶格适用死刑”的诉求 。
水车镇政府表示 , 该镇一直关注职工马某郴被害一案的进展 , 针对娄底中院的死缓判决 , 该镇认为“定罪准确 , 量刑却颇移律法” 。
↑水车镇政府向娄底检方表达“判处毛某杰死刑”的诉求 。
“法庭认为嫌疑人系初犯 , 且有悔罪、坦白表现 , 可以从轻处理 。 ”水车镇政府认为 , 根据法律的规定 , 法院可以对毛某杰从轻处罚 , 但并非“必须从轻处罚” , 毛某杰主观恶性极大 , 意图谋人钱财且以极端暴力手段致人死亡 , “作案时冷静残忍 , 冷静处理现场后逃离 。 ”
水车镇政府在文件中说 , 此案在镇上造成了极大恐慌 , 工作人员不敢住在宿舍 , 互相提防、入夜都怕 , 群众夜晚早早归家不敢出门 , “至今谈及此事 , 人必有余悸 , 为之色变 。 ”
水车镇政府认为 , 对毛某杰改判死缓 , 会减弱死刑案件在预防一般犯罪上的作用力 , 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 , 此外 , 也是对被害人家属的不公 。
马某郴家属在向娄底市检察院正式提交的《提请抗诉申请书》中称 , 毛某杰抢劫杀人前 , 提前踩点、准备凶器 , 做好了充足的犯罪准备;抢劫杀人时 , 手段残忍 , 在被害人被击晕后 , 仍用刀具割喉;抢劫杀人后 , 积极潜逃 , 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
“仅仅因为落网后主动承认罪行 , 就改判死缓 。 这个结果我们一家人都不能接受 。 ”杨自尧对红星新闻记者说 , 妻子被害 , 对整个家庭如同晴天霹雳 , 尤其是妻子的母亲经受不住这一打击 , 在案发后不久病逝 , “我们希望凶手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以告慰死者 。 ”
↑娄底市检察院认为判处死缓并无不当 , 决定不予抗诉 。
2021年10月29日 , 杨自尧收到了娄底市检察院的《抗诉请求答复书》 。 娄底市检察院认为 , 经审查 , 毛某杰行为构成抢劫罪 , 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 可以认定坦白 , 娄底中院判处毛某杰死缓并无不当 , 决定不予抗诉 。
杨自尧对红星新闻记者说 , 作为被害人家属 , 接下来将向湖南省检察院申请抗诉 , 以及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 。
【男子杀害女干部死刑改判死缓 镇政府发红头文件请求抗诉】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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