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名6旬老人帮四川人贩卖亲骨肉,获利29000余元,案情曝光



山东3名6旬老人帮四川人贩卖亲骨肉,获利29000余元,案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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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名6旬老人帮四川人贩卖亲骨肉,获利29000余元,案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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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宝宝都是可爱的小天使 , 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 有人将孩子视为掌心宝 , 有人却将孩子视为赚钱的工具 , 事发山东省济宁市 , 三名年过半百的老人 , 竟然帮助四川人贩卖亲生骨肉 , 并获利29000余元 , 2021年11月9日 ,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拐卖儿童案的起诉书 , 还原了案件发生的详细细节 。
宫某 , 男 , 1958年出生 , 汉族 , 农民 , 初中文化 。
阿凤(化名) , 女 , 1966年出生 , 汉族 , 农民 , 文盲 。
阿兰(化名) , 女 , 1949年出生 , 汉族 , 农民 , 文盲 。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 , 宫某、阿凤伙同阿兰等人 , 以出卖为目的 , 以每名婴儿4万元至6.7万元不等的价格 , 贩卖婴儿12次共13人 , 至山东省平邑县 。 宫某、阿凤参与全部犯罪 , 共获利29500元 , 其中 , 一名婴儿因交易未成被退回 , 阿兰参与拐卖儿童6次 , 共7人 。
阿凤归案后 , 带领公安机关抓获阿兰 , 阿兰归案后 , 带领公安机关抓获多名收买人 。
宫某的辩护律师提出 , 宫某具有立功、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无前科、年事高、体弱多病等 ,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 建议法院对其宽大处理 。
阿凤的辩护律师提出 , 阿凤具有立功、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悔罪、积极退赃、上缴全部违法获利、被拐卖儿童处境较好、无前科、家庭生活困苦等 , 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 , 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 给其一个改过自新与家人团聚的机会 。
阿兰的辩护律师提出 , 阿兰具有从犯、自首、立功、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初犯等情节 , 建议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
宫某被捕后供述 , 在兖州消防队西边的胡同 , 租了一处有十间房的院子 , 每年租金1万元 , 原打算让儿子当仓库 , 后来不好进车 , 就没用 。
后来开旅店时认识的四川人 , 跟他联系要租房子 , 其中 , 有抱孩子的男女和孕妇 , 也有生小孩的 , 他知道他们是贩卖孩子的 。 8月 , 四川彝族妇女 , 让他和阿凤帮忙给孩子联系 买家,卖 一个给二三千元好处费 。
他和阿凤没有生活来源 , 也想着弄点钱贴补生活、交房租就答应了 。 四川妇女每次来生孩子 , 都是提前一星期给他打电话 , 告诉他们位置后 , 他们自己找过来 , 所有卖出的孩子都是四川人自己接生的 。 孩子出生后 , 他和阿凤再联系买家 , 孩子的价格由四川人定 , 一般男孩6万多元 , 女孩4万多 。
阿凤都是通过她家的亲戚 , 她表姑阿兰、她哥哥吴某、她侄女的公公李某联系的买家 。 阿凤知道买家后 , 会与买家商量加钱的事 , 如果是很亲近的亲戚就不加钱 , 比如阿凤的四表哥曾某就没加钱 , 如果是远亲或是没亲戚就多加一点 , 多少不定 。
等买家来了 , 他先去四川人房间 , 把孩子抱到自己住的屋内 , 四川人不露面 , 买家先看孩子 , 相中之后把钱交给阿凤 , 把孩子抱走 , 等买家给孩子查完体没事了 , 阿兰等人再 给阿凤打电话说一下 , 阿凤扣下加的钱 , 按照原定的价格把钱交给四川人 , 四川人拿到钱就走人 。 卖孩子一共获利29500元 , 都被他和阿凤花了 。
据收买人牛某称 , 其与上河村的老太太(指阿兰)聊天时 , 提到弟弟想收养个孩子 , 老太太说她能找到 , 是她亲戚生的 。 过了十多天 , 老太太打电话说兖州有个男孩 , 价格是6.1万元 。 第二天 , 她和刘某开车拉着老太太到了兖州一处大院里 , 一个女子领着先看的孩子 , 看中后给了那女子6万元现金 。
收买人朱某证实 , 姐夫张某说有个女孩 , 4万元 , 如果要就准备好钱 。 第二天 , 姐夫开车拉着她先去临涧镇上河村 , 接上介绍人阿兰 , 朱说小孩是人家自己生的三胎 , 养不了才送人的 , 阿兰带路到了一个院子 , 一男子来开门 , 进屋看见一个女子抱着一个刚出生、还带着脐带的女孩 。 其看到孩子长得很好 , 就把4万元现金交给阿兰 , 把孩子抱走了 。
济南铁路公安处 , 已解救被拐卖儿童十二名 , 被解救的婴儿暂时安置在收买人家中收养 , 并办理了暂时收养“保证书”以保证被拐卖儿童临时收养期间的安全 。 明确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目前 , 送往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收养确有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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