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偷600斤白菜的大妈又作案了,十几个菜摊遭殃,被抓却说不后悔( 二 )


大妈:“你再给阿姨一次机会吧 , 以后我知道悔改了 , 我这样丢人啊!”
民警:“你不用跟我整这套的 。 ”

大妈:“小帅哥 , 我希望你给阿姨一次悔改的机会 , 就算你行行好 , 我以后绝对让你看不到我 。 我特别委屈啊 , 我只是控制不住 。 ”
民警:“你现在什么想法啊?后不后悔?”
大妈:“我接受惩罚 , 我不后悔 。 ”
审讯过程中 , 大妈曾表示她是因为家庭生活困难 , 不得已才偷的 。 然而 , 民警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 , 她有固定住房 , 也有固定工作 , 一个月收入在3600元左右 。 而且在她手机的某宝某信钱包里面 , 也有上万元的存款 , 绝不是买不起菜的人 。 目前 , 杜某因涉嫌屡次盗窃 ,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
既然是刑事拘留 , 从定性上来说 , 就已经不是简单的违法行为 , 而是涉及到刑事犯罪了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有明确阐述: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虽说大妈只是偷了几次菜 , 盗窃的数额并不算大 , 但已经符合了“多次盗窃”的情形 , 至于最后会怎么判 , 我们拭目以待 。 古语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 , 勿以恶小而为之 。 ”需知法网恢恢 , 疏而不漏 , 等待她的 , 将是法律的惩罚 。

儿时偷针 , 长大偷金 。 小时偷油 , 大了偷牛 。

参考近些年来发生的一些盗窃案例 , 我们会发现 , 其实有的人生活条件并不差 , 但依旧会去偷 , 甚至有些收入颇丰的都市白领也犯过同样的毛病 。 有的是单纯为了寻求刺激 , 有的靠偷东西来缓解压力 , 还有的就是小时候养成了偷偷摸摸的习惯 , 长大后改不了了 , 只要看到有偷的机会 , 就忍不住伸手去拿 。
在本案例当中 , 大妈也提到了 , 她觉得自己很委屈 , 只是控制不住自己 。 据笔者猜测 , 可能就是因为偷菜已经形成了习惯 , 不偷就觉得是吃亏了 , 不偷就会浑身难受吧 。 希望此次教训能真的让她悔过自新 , 改掉这个毛病 。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 , 靠歪门邪道的结果只会是自掘坟墓 。 读者朋友们 , 您在生活中遇到过这样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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