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被奸污怒告凶手,开庭离奇翻供,公检法联手识破蹊跷隐情( 三 )


蒋伟父母指使王明接近被他们儿子强奸了的李丽 , 王明不但不予拒绝 , 反而依言去骗取李丽仅剩的最后一点可怜的真情 。
在与李丽交往期间 , 王明对李丽所有的关心和照顾 , 全都是他刻意营造出的虚幻假象 , 他对李丽说出的每一句动人情话 , 统统都是精心炮制的谎言 , 他的嘴上不断说着令人心动的“我爱你” , 心中却如凛冬一般冷酷无情 。
所有人的最终目的 , 不过是想要从李丽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身上骗出一纸“证明”罢了 。
案情至此终于真相大白 , 法院也重新开庭审理了此案 。
最终此案主犯蒋伟强奸罪证据确凿 ,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本是受害人的李丽因作伪证 , 以包庇罪被判处5个月拘役;而处心积虑接近李丽的王明以及唆使王明的蒋伟父母 , 因妨害作证罪 , 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国法如山、律法如铁 , 无论是蒋伟父母的“爱子心切”或王明的“朋友之义” , 还是李丽的“以爱情的名义” , 只要越过了法律的红线 , 那么就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
在这个世界上 , 并非是“我是受害者我就有理” , 更不是“我是受害者就可以视法律为儿戏” 。
李丽以为自己是受害者改口翻供就可为案犯脱罪 , 是她太过无知 , 须知自法律诞生的那一天起 , 它的衡量标准从始至终有且只有一个——以事实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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