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蓝山灭门案始末:借30万买豪车却不愿还钱,债主将其一家灭门( 二 )


【南京蓝山灭门案始末:借30万买豪车却不愿还钱,债主将其一家灭门】但是没多久 , 艾建国发现戴某竟然给自己添了一辆新车 , 就这辆车的钱其实就足以还清自己的欠款 。 后来艾建国又多次上门讨要欠款 , 但都被徐某搪塞过去 , 为了要艾建国转移注意力 , 戴某还主动当起了红娘 , 给艾建国介绍对象 。
结果这不介绍还好 , 戴某介绍过来的女孩子不止嫌弃艾建国的农村出生 , 还在发觉艾建国公司的现状之后 , 和艾建国直接分手 。 在后期艾建国实在受不了了 , 只好要戴某放弃给他介绍对象 , 戴某当时还觉得艾建国太挑剔 , 出言讽刺了几句 。
这种要债的日子一直持续到2009年 , 艾建国的公司后实在无法运转 , 再一次找上门后 , 徐某才说了实话 , 原来他的钱都放在了戴某那 , 自己根本动不了才没法还钱 , 当天因为戴某没在 , 所以艾建国只能先行回家 。
2009年7月12日 , 艾建国特地上门找戴某要钱 , 但是戴某却一改之前的说辞 , 直接说他们家根本就不欠艾建国钱 , 艾建国一看二人这是想要赖账啊 , 因为之前并未打下欠条 , 于是戴某越说越觉得自己占理 。
艾建国在戴某的咄咄逼人中再也无法忍受 , 想要用武力直接逼迫戴某还钱 , 但是戴某并不就范 , 她直接找出一把榔头 , 威胁艾建国 , 想要将其赶出家门 。 艾建国一看 , 直接夺过戴某手中的榔头 , 朝其头上打了数下 , 戴某当场死亡 , 情绪已经到了极点的艾建国 , 连一旁的许某和他们家中七岁的孩子也没放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犯故意杀人罪的 , 应当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属于情节严重的 , 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 如果属于防卫过当等情节较轻的 , 应当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而艾建国的行为明显不在轻判范围内 , 虽然其在被捕之后有良好的的认错态度以及积极的配合行为 , 但依旧不能减轻其的责罚 , 徐某一家欠钱不还确实不对 ,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艾建国能够直接使用暴力来抒发自己内心的抑郁不平之气 。 最终在法院的判处下 , 艾建国被处死刑 。
一笔欠款 , 让本来应该和谐相处的好友反目成仇 , 徐某和戴某将艾建国最初的信任 , 踩在脚底反复蹂躏 , 最终赖到最后连自己的命都搭了进去 。 金钱和命孰轻孰重 , 戴某和徐某并未弄清 , 但是相信在看的各位心中早有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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