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灌醉后“刷脸”转走钱款北京一男子因盗窃罪获刑


_原题:将人灌醉后“刷脸”转走钱款北京一男子因盗窃罪获刑
本报讯 手机“刷脸”支付普及后 , 人们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便利 , 然而 , “刷脸”支付有风险不可不防 。 酒醒之后 , 张某发现银行卡里的5万余元钱不翼而飞 , 原因竟是醉酒中被人“刷脸”盗取 。 近日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刷脸”盗钱案件 , 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
刘某与赵某(已判决)、张某等人在烧烤店吃饭时 , 突然心生邪念 , 想与赵某合谋从张某处“弄钱” 。 赵某将张某灌醉后 , 刘某利用张某支付宝的“刷脸支付”功能 , 从张某的支付宝中窃取钱款4万元 。 随后二人又伙同他人以同样的手法窃取张某支付宝中的钱款1.07万元 。 刘某于2021年1月9日被民警查获 , 并退赔张某经济损失1.5万元 , 张某对刘某表示谅解 。
【将人灌醉后“刷脸”转走钱款北京一男子因盗窃罪获刑】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自愿认罪认罚 , 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 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并宣告缓刑 。 (耿若诗)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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