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会构成强奸罪吗?
2007年 , 河北永年县发生一起三名女性强奸一男子(16岁) , 致其休克送医的案件 , 但最终却因《刑法》未规定强奸罪包含女性对男性的性侵害 , 而未能以强奸行为最终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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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7年 , 家住河北永年县的周某(16岁)应女朋友邀请参加聚会吃饭 , 席间一起吃饭的除了女朋友张某外 , 还有张某的两个女性朋友 。(年纪都在30岁左右)
席间趁周某上厕所 , 三名女子在周某酒杯中倒入“催情类药物” , 且不断的给周某敬酒 。酒醉后的周某被三名女子带到酒店 , 随即被施以性侵 , 但可能在酒精及药物的作用下 , 周某后续发生休克 , 紧急送医院抢救才得以脱离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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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就医期间 , 其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 , 三名女子对罪行也供认不讳 , 但最终公安机关却未能向检查机关移送起诉 。而未能起诉定罪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刑法》未规定强奸罪包含女性对男性(男童)的性侵犯 。
女性性侵犯一般被定性为强制猥亵或故意伤害罪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认定女性实施强奸行为可定罪为强奸 , 所以目前一般根据受害人年龄(14岁)做不同判处:
对于不满14岁的男童 , 如果女性对其施以性侵犯 , 那有可能被认定为“猥亵儿童罪” , 最高将面临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于年满14周岁的男子 , 如果女性对其施以性侵犯 , 那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制猥亵” , 或者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伤害的 , 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
西方国家“儿童保护”说实话 , 其实每年好像都能从媒体端看到西方国家出现成年女性强奸未成年男童的案例 。正是因为此类事件在西方国家较为“常见” , 所以政府在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考虑下 , 设立了关于“女性强奸儿童罪”的罪名 , 且有严厉的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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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中国境内 , 从《刑法》角度来看 , 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 , 但依旧会面临其他罪名的认定 。
其他网友观点我的邻居是一位74岁的大爷 , 他的保姆强行与他发生性关系 , 但并未造成强奸罪 。
他有两个儿子 , 两个儿子都事业有成 , 每天都忙于打理生意 。前年的时候 , 那位大爷生了一场大病 , 住院了将近三个月 , 通过医院的治疗 , 他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瘫痪了 , 因此生活不能自理并且还说不出话来 。
那位大爷刚从医院搬回家里居住的时候他们兄弟两是轮流回家照顾他们父亲 , 后来因为工作实在太忙 , 所以他们就寻思着要找保姆来家里照顾他们的父亲 。但是他们又担心保姆使坏 , 为了能看到保姆照顾父亲的样子 , 他们选择在父亲的房间里安装了微型监控录像 。
监控录像安装好之后 , 他们经过村里人的介绍 , 他们找了一位46岁的女保姆来家里负责照顾他们父亲饮食起居 。保姆刚来家里的第一天就出事了 , 那位保姆趁着盼晚给他们的父亲洗澡的时候 , 侵害了他们的父亲 。当他们晚上回家的时候 , 看到自己的父亲在流泪 。
于是他们就问保姆 , 是怎么回事 , 保姆却说不知道 。那位保姆以为能骗得过他们两兄弟 , 但是她做梦也想不到房间里有监控录像 , 并且他们的父亲虽然不会说话 , 但是却会写字 。他们拿着笔和纸交到父亲的手上之后 , 他们的父亲写下了保姆侵害他的整个过程 。
他们得知情况之后 , 来到我家里 , 把他们的父亲被保姆侵害的事情告诉了我 , 并且对我说:上次你家里办酒席 , 好像有一位律师朋友来参加 。麻烦你请那位律师来家里一趟 , 我向他咨询一些法律知识 。我当场就打电话给了我朋友 , 并且把事情都告诉他 , 并且请他来我家里一趟 。
【女性会构成强奸罪吗?】因为是朋友 , 我有求于他 , 他很快的就赶来我家 。他来到家里之后 , 那两兄弟就问律师 , 能不能告她强奸罪 , 我那位律师朋友说:在法律上 , 强奸罪是保护女性的性意愿权不被侵害 , 是不包括男性的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 , 只能是侮辱猥亵或者故意伤害罪 。
后来他们向我那位律师朋友咨询 , 侮辱猥亵或者故意伤害罪能判她多久 , 我朋友反问他们:你们的父亲身体有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 , 倘若有严重的受伤 , 可以告她的 。那两位兄弟寻思了很久 , 最终还是决定不上告了 , 因为他们觉得没有必要去告那位保姆 。
他们担心老父亲的名节 , 同时又会有人来询问 , 要走程序会很麻烦 , 会严重影响父亲的生活 , 所以他们选择放弃告那位保姆 , 最后他们只是以保姆照顾父亲 , 父亲不习惯为理由把保姆开除了 , 并没有告诉那位保姆 , 他们知道她侵害他们的父亲 。
通过这件事我才了解到 ,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并不会犯下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 ,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被实施对象为女性 ,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并不能构成强奸罪 。
虽然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 , 不构成强奸罪 , 但是并不代表女性可以为所欲为的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 ,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 , 构成的是强制猥亵罪 。
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用其他方法 ,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猥亵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 , 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倘若是猥亵儿童 , 就依照两款的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
我国《刑法》中指的“他人”不在特定指妇女 , 通俗易懂的说 ,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 只要是违背被对方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 , 强迫被害人 , 都会受到处罚 。同时女性对不满16周岁男子的强奸 , 可判处猥亵儿童罪 。
其他网友观点可以明确的给出答案 , 目前 , 在我国 , 正常情况下女性一般不会构成这种罪刑 , 只有男性才会构成此项罪刑 。
任何罪行的构成都是由法律来确定的 , 所以 , 我们首先从法律的层面来解读一下 , 为什么女性不会构成强奸罪 。
从强奸罪的定义找答案先看强奸罪是如何定义的 , 从其中我们便可以寻找到一部分答案 。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 ,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的行为 。
可以看出 , 在此项罪刑中 , 被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 , 只有女性 。
友过来言之 , 实施侵害行为的对象无疑便是男性 。
也就是说 , 女性是此项罪刑中被保护的对象 。
这也就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结论 , 只有男性才有可能触犯或者构成强奸罪 , 女性一般不会构成强奸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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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例说法
24岁小伙李某网上认识了40岁女子孙某 , 二人聊熟后 , 孙某邀请李某来自己家帮忙修电脑 。李某一下班便直奔孙某家 , 穿着暴露的孙某将李某领进卧室修电脑 。修好后李某要回家 , 孙某再三挽留其吃饭 , 李某无奈留下 。席间 , 孙某将李某灌醉 , 后将其抱上床 , 与李某发生了两次关系 。已有女朋友的李某醒来后愤而报警 , 但女子孙某的行为并构不成强奸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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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 孙某强行与李某发生关系 , 就不是犯罪行为吗?
可以肯定的讲 , 孙某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
女性会构成什么罪那属于什么样的犯罪行为呢?或者是触犯了哪项罪刑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 , 构成猥亵罪 。
这里面的他人 , 同样也包括了男性 。
结合到上面的案例中 , 李某是在被孙某故意灌醉后 , 在无力反抗的情况下 , 被孙某强制发生了关系 。
孙某用酒灌醉李某的行为 , 属于猥亵罪中的其他方法 。
李某在醒来后愤然报警 , 说明他自己并不情愿与孙某发生关系 , 孙某是在违背李某自身意志的情况下与李某发生了关系 。
所以 , 孙某的行为符合猥亵罪的标准 , 构成了猥亵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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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例
另外 ,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 , 假如是女性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 , 是否会构成强奸罪 。
如果按照强奸罪的定义来讲 , 只是强调了受侵害的对象是女性 , 并没有指出实施侵害行为的对象是男性还是女性 。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 , 实施侵害行为的女性也可能构成强奸罪 , 但并不能准确认定 。
小结总的来讲 , 如果按照正常的情况 , 只考虑男性与女性之间 , 女性不会构成强奸罪 , 最多构成猥亵罪或者其他罪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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