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高昂利润形成对比的 , 是刑法的量刑 。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三年以下 , 和一单10万相比 , 真的太轻了!
并且目前法律对于买方、“鬼媒人”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和制裁手段 。
也因此驱使了这些“阴间”的东西一次次大行其道 。
而且令人匪夷所思的是 , 在“罗小猫猫子”的悲剧发生后 , 竟然还有人说:
是啊 , 3000年了 , 今夕何夕 , 都2021年了 , 这样愚昧的观念还不该停吗?
- 冥婚已经流传了3000年 , 已经成习俗文化 , 要理性对待 。
- 死在外面的女子一般不能进祖坟的 , 死后嫁个人也算成全了 。
- 死了还能挣钱 , 也算帮家里人尽孝了 。
难怪有人说 , 现在的女性活的真是生不如死 。
穿得少了 , 被强奸也活该!
晨跑遇害 , 也是自作自受 。
自己独居 , 被害了也怨不得别人 。
等到去世了 , 还不能清净 , 还要为家里“创收” 。
生时遭到自己家人的冷漠对待 , 死了还要被利用换钱 。
从出生到离世 , 哪里还有一点人性、亲情和尊严 。
而且冥婚习俗本身就是某些中国父母对儿女婚姻的包办余毒 。
哪怕儿女已经离世 , 父母依然可以做主为其操办婚姻 , 从女性身上榨取最后一点利益 。
生前逼婚 , 死后阴婚 , 臭不可闻 。
试想一下 , 女孩子死后不能“落叶归根” , 不能有最后的尊严和清净 。
你的女儿、姐妹 , 任何女性亲属 , 死后会变成陌生人的鬼妻 。
不害怕吗?用如此方式赚钱 , 良心不会痛吗?
所以 , 配阴婚这样的黑色产业链必须要打击 。
不仅打击而且需要加大力度打击 。
也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 , 改变思想 , 拒绝买卖 。
无论何时 , 我们要尊重人作为人的存在 。
现在不摒弃这种习俗 , 不打击这样的犯罪分子 , 那才是我们社会真正的倒退 。
来源于:旺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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