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伤害谁来管?

据新华社电 (《瞭望》新闻周刊采访人员马晓媛、王皓)失眠、焦虑、腰椎病、颈椎病、内分泌疾病……互联网等新职业、新业态加班现象严重 , 给众多从业者带来难以界定的新型职业伤害 。 这些长期的、慢性的、隐蔽的伤害如何纳入法律法规?新业态下如何创造更良好的工作环境?《瞭望》新闻周刊采访人员采访相关专家认为 , 应尽早划出红线 , 严格执法 , 维护好员工权益 。   
近年 , 随着互联网行业不断发展 , 各种新业态、新职业不断涌现 , 新的职业和劳动方式带来的新型职业伤害日益受到关注 。 多位受访者谈到 , 互联网等行业从业人员长期从事高强度工作 , 不仅颈椎病、腰椎病、视力下降、内分泌疾病等新型职业病非常普遍 , 失眠、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也日益增多 。   
《2019年互联网产业人才发展报告》显示 , 在对自身健康状况的评判上 , 互联网人的乐观程度低于其他行业 。 在对疾病的担忧上 , 71.7%的互联网人担忧颈椎、腰椎问题 , 53.33%的互联网人担心内分泌疾病 , 40.44%的互联网人担心脱发 。   
与传统职业病直接、明显、剧烈的特点相比 , 新型职业病给劳动者带来的困扰往往是长期的、慢性的、隐蔽的 。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郑广怀说 , 传统工业生产带来的职业伤害通常集中在某些特定行业 。 如采矿业造成尘肺病等 , 而且伤害比较显性、突出 , 所以医疗和制度会系统应对 , 但近年新业态的发展 , 让工作对健康的损害变得越来越难以察觉 , 给应对和解决带来困难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虽然许多劳动者受到新型职业伤害的困扰 , 但因这类疾病不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 , 劳动者维权无门 , 企业及用人单位对这类新型职业病选择性漠视 , 更谈不上防护及赔偿 。   
从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看 , 企业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 仅会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 并可以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 受访专家认为 , 相对于目前的经济发展与物价水平 , 该处罚力度明显过低 , 难以对超时加班起到预防威慑作用 。   
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山西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彭云业建议 , 应及时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 将新出现的职业伤害及相关保障纳入其中 。 同时 , 相关劳动法规中关于劳动部门履责的规定应当进一步明确 , 尤其是对不作为的责任人要加大问责力度 。   
企业工会也应成为员工维权的重要保障 。 受访专家表示 , 通过工会组织推动集体协商机制的运行 , 确保企业员工与企业之间有定期围绕包括加班在内的对等博弈 , 是“996”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的解决之道 , 也是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 , 值得借鉴推广 。   
【|新型职业伤害谁来管?】“企业应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 ”彭云业说 , 企业应避免过度追求绩效 , 加强人文关怀 , 改善办公环境 , 针对职业特性安排员工定时体检 ,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或增加心理健康方面的专项报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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