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360贷贷网商标侵权:奇虎360索赔3000万,终审赔了300万( 二 )

判决书显示 , 奇虎公司向法院起诉判令上述三家公司停止使用360daidai.com域名 , 停止在其网站使用复制、摹仿涉案三枚权利商标的“360贷贷网”字样;判令将涉案域名转移给奇虎公司使用;赔偿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3000万元 , 同时登报道歉 。

2016年2月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此案 , 冻结并注销涉案域名360daidai.com域名 , 同时判处三位被告在《中国知识产权报》、新浪网首页连续30日刊登声明 , 赔偿奇虎360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 , 合理支出48312元 。

奇虎360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赔偿数额 。 奇虎公司认为本案应适用裁量性赔偿规则 , 依据被上诉人利用360贷贷网融到的资金数额、所在行业利润率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

然而《商标法》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 , 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赔偿 。 故一审法院在法定赔偿限额内顶格判处300万元的赔偿于法有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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