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线 | 微信“扫码支付”未侵权,二维码专利纠纷案就此终止了吗?(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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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集多字段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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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解码多字段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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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辨识出第一字段和第二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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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析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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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字段是否曾被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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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根据是否被储存过 , 分别给出第一结果和第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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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 微信扫码支付服务中实施了前三个步骤的技术方案 , 但不具有步骤四、五、六的技术特征 , 在分析、解码阶段的技术与涉案专利并不相同 , 未包含涉案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 , 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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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移动支付下的二维码技术力量博弈 \n

微卡时代盯上微信支付 , 缘起微信扫码支付服务使用者凡客诚品 , 此举顺藤摸瓜 , 瓜可不止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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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7年 , 微卡时代就二维码支付专利权一事与支付宝在法院斗了个来回 。 先是微卡时代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支付宝”)部分客户发出律师函 , 指控支付宝侵害微卡时代专利权 , 支付宝以构成商业诋毁为由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 微卡时代立马反击 , 状告支付宝和凡客诚品侵权 , 同样索赔100万元 。 此案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告终 , 微卡时代公司于2018年10月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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