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八字》之论喜神 、仇神、忌神!( 十 )
乙卯大运 , 伤官主事 。 正官格遇伤官则破格 , 《以格局论生死》一文里说:“伤官见官 , 死 。 ”表示在这步大运中 , 命主会有生死大灾 。 壬申癸酉甲戌乙亥几年 , 虽然比劫仇神猖狂 , 但喜神财星不透出 , 则不遭伤克 , 故命主尽管谋为蹇滞 , 处处碰壁 , 但无大灾 。 一逢丙子年 , 丙火财星透出 , 立即遭到比劫争夺 , 格破喜伤 , 祸不旋踵也 。 命主于该年劫财杀人 , 次年入狱 。 戊寅年被判死刑 , 后得其父破大财相救 , 改判为死缓 。
例二:
食 印 日 食
丙 癸 甲 丙
午 巳 寅 寅
大运: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食伤当令为用神 , 一见印星相神 , 则格成伤官佩印 。 喜神即为生印星的官杀 , 命局无喜神 , 大运逢申酉官杀时又遭丙丁食伤盖头克制 , 格局不高矣 。 命局的毛病一是印星无根太弱;二是食伤用神变成了仇神;三是食伤仇神太过旺强 , 克伤了喜神官杀 , 有此三条 , 便无好命也 。 命书云:“木火熬干癸水 , 眼目朦瞳 。 ”不幸的是 , 命主果然被命书言中 , 少年时双目失明 , 生计无着 , 行乞街头 。 申酉运中 , 仍然霉运依旧 , 苦难翻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