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坠落砸瘫女婴,飞来横祸谁之过?( 六 )

争议点二: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被告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认为 , 事发后小区物业曾积极参与对小梦凡的抢救 , 并曾经组织小区居民进行募捐 , 尽到了告知和管理的义务 。

庭审中 , 被告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认为 , 本案侵权行为发生地为建筑物专有部分 , 物业公司对此管控有限 。 案件侵权人在事发时年仅11岁 ,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监护人放任其独自在家 , 未尽到监护和看管义务 , 因此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整个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 , 法庭表示将择日进行宣判 。

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最高法提出16条措施

2019年11月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 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 , 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 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

其中明确要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 , 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的不同 , 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 。 并根据加害人行为的主观恶性和损害后果做出了梯度性的规定 , 发出了“高空抛物者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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