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董明珠名下财产未受冻结,财产保全裁定被解除( 二 )

3,经核实,截止目前,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未收到任何其他 相关诉讼的法律文书;

4,经核实,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名下财产未受到任何查封或冻结;

5,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述媒体报道事项,对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正常履职以及作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不产生任何影响。

此前的1月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了《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董明珠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隆控股”)于2018年11月6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拓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明珠名下价值1436.2329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银隆控股以保函提供担保。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银隆控股提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拓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明珠名下价值1436.2329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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