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电商法实施 行业更规范( 三 )

良法需落实处

伴随跨境电商发展,代购行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并滋生了许多乱象:强制捆绑搭售、退还押金困难、微商假货横行投诉无门……面对目前电子商务领域暴露出的许多问题,《电商法》不失为一剂对症良药。

默认捆绑各类保险、接送机券、酒店优惠券等是在线旅游平台的常见“套路”,但今后这样的“默认勾选”将成为历史。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发布报告显示,超七成受访者在电商平台上购买过假货,近一半受访者表示“电商经营者跑路,无法索赔”是维权过程中最常遇到的问题。

针对这种现象,《电商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包括依法取得许可的义务、保障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安全的义务等;同时还强化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这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表示,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实施从一个侧面表明了电子商务领域从快速发展向规范化发展的转变。它的实施可以解决一些案件的司法“困境”。例如此前取证难的问题,一些不利于平台的证据,平台会宣称已经删除,但现在电子商务法明确要求保留相关数据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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