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个眼就算授权,小心“购机惠”成为分期贷( 七 )

“商家在消费者不知情或不充分知情的情况下 , 只强调优惠 , 不提风险 , 诱导其购买存在较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 明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 消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 ”陈音江表示 , 因此无论是电信运营商 , 还是橙分期经营者 , 都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安全注意事项、限制权利条款等 , 然后再让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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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 , 运营商在开展业务时 , 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公布所有收费业务及标准 , 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有关收费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等 , 确保每笔收费业务都真正做到全面、准确告知 , 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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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办理该项业务的消费者 , 虽然通过“对着镜头眨眨眼”授权 , 但这并不意味着运营商可以不担责 。 如果消费者不知情 , 那么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 , 该协议条款无效 。 如果有证据证明 , 运营商存在故意隐瞒或欺骗 , 消费者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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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音江建议 , 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 一旦发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不仅要责成经营者退还费用和赔偿损失 , 还要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 此外 , 消费者也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 以免上当受骗 。 (记者冯松龄、魏董华)(参与采写:宋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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