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封杀”播放量的时代已经到来,第三方数据公司们要怎么活下去( 二 )

“热度”不可量化,也不是最终解决方案

播放量、收视率等数据造假,其实我们文娱口媒体的小伙伴们也是深受其害。因为大家都知道数据造假,所以只要我们文章里出现以播放量、收视率衡量某个作品的时候,就通常会有用户留言指出“造假数据站不住脚”。当然也有部分同行解释数据会“按比例注水,所以还是有分析价值”这些自己都不会相信的话。怎么可能全按比例注水?

但完全抛弃这些数据,我们同样非常矛盾。因为播放量、收视率相当于一部作品的“销量”。抛开销量,你怎么判断产品的市场表现呢。目前爱奇艺、优酷都推出了一个“热度”数据,并表示热度会包含“用户观看行为数据、互动行为数据和分享行为”。但是仔细推敲,这个“热度”本身没有多大意义,也替代不了播放量。

首先这个“热度”具体是怎么算出来的,平台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对于播放平台,内容还分独播和非独播,独播内容也要分自制、合制和购买版权的。所以内容和内容还有一个“亲疏贵贱”之分。平台自己又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真的能保证公平?

另外,播放量数据是可量化的。无论是哪个平台的内容,都可以根据播放量来比较。而“热度”是不可量化的。特别是在不同的平台之间,热度无法直接做对比。因此播放量即使有注水的行为,此前的宣发方还是会以“播放量破X亿”作为宣传物料。而改成热度后,我们几乎看不到宣发方说某作品热度达到什么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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