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大案惊爆眼球, 主犯之一获不起诉(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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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汇案一审宣判 , 主犯被告被判处17年 , 罚金一亿 。

2018年12月14日 , 双牌县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3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 , 判处被告人张某明有期徒刑十七年 , 并处罚金一亿元;对本案其他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 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 至此 , 震惊全国的善心汇案件一审结果尘埃落定 , 案件后续处理仍在有序进行 。

附:《不起书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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