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套现江湖:代理商层层抽佣,支付机构"默许"?( 九 )

一位支付业内人士称,第三方支付机构应该清楚代理商的POS机销售流向,但由于它们也能从每笔交易中获取手续费,所以POS机卖出去越多交易量越大,第三方支付机构就能从中赚取更多收益。因此,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代理商的行为。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这一态度还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变有关。自2016年9月6日实施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进行调整,史称“九六费改”。在此之前,刷卡手续费按照商户行业分类定价,一般类商户的手续费率为0.78%,发卡行、收单机构、银联按照7:2:1的比例分成。“九六费改”之后,发卡行向收单机构收取的服务费费率水平,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行、收单机构各承担50%;收单机构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费率实行市场调节价。

“九六费改”目的之一在于治理套现等乱象,然而由于收单机构的利润空间被压缩,它们面临较为严重的盈利挑战。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告诉采访人员,在整个银行卡产业链中,收单环节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属于典型的完全竞争行业,利润微薄。“九六费改”之后,收单环节从政府指导定价变为市场定价,竞争更趋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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