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网民和群主注意,这些行为要遭处罚追责!(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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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落实群组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职责缺失的群主 , 依法追究其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群组和个人 , 视情节轻重 , 依法采取警告、关闭群组、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对失密泄密、造谣传谣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 坚决从重从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举报电话:0837—2841055(州委网信办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中共阿坝州委网信办 阿坝州公安局2020年2月11日

视觉总监:刘国兴

转自:微阿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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