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技术成为打假急先锋( 二 )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销售假货超5万或违法所得超3万,才可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多数制售假分子反侦察意识强,且证据易销毁,电子证据难以认定,关键环节取证难度极大,直接导致很多制售假案件无法立案。此外,制假售假缓刑率高,即便处以罚金也远少于违法所得。

为此,郝世玲建议,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降低制假售假入刑门槛,让制假行为直接入刑。此外,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广数字经济时代的打假新技术、新模式。

技术赋能+多元共治打假新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联村党委书记余留芬表示,中小企业由于体量和资本有限,在打击侵权假冒上缺乏专业的人才和技术,只能依靠传统的蹲点摸排方式,耗时耗力不说,还很难达到好的效果。为此,余留芬建议,采取共建打假共治系统的模式,从根源上解决假货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晟航通广科贸有限公司经理孙昌隆则建议,应该推广假货甄别模型、语义识别算法、实时拦截体系等互联网防假货技术,探索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知识产权效率、让制售假企业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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