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贫困的王安石出于经济的原因,大概希望在地方任职( 二 )

王安石十九岁时失估 , 这一年是宋仁宗的宝元二年(1039年) , 是李元吴即位西夏皇帝的第二年 。 庆历二年(102年) , 王安石进士及第 , 成绩优异 , 考取第四名 , 立即被任命为淮南的判官 。 后来 , 时常到中央任职 , 但四十岁之前多半在地方工作 。

也许这是王安石自身的要求 , 当时在地方任职可以得到特别津贴公用钱 。 家庭贫困的王安石出于经济的原因 , 大概希望在地方任职 。 王安石进士及第两年以后 , 宋朝与西夏签订庆历和约 , 巨额的岁币支出和军费使得国家财政不堪重负 。 国家财政依靠的是足以承负租税的健全的农民阶层 , 这个阶层正逐渐变得浅薄脆弱 。

这是因为土地兼并日益严重 , 很多自耕农沦为仙户的缘故 。 王安石认为重振财政的前提是救助农民治平四年(1067年) , 宋英宗死去 , 十九岁的神宗即位 。 年轻的宋神宗对政治改革充满热情 , 寻求改革的执行者 。 王安石从江宁知府被召到中央任翰林学士 , 提出改革的建议书 , 受到神宗的赏识 , 被任命为参知政事 。 王安石所思考的重建国家的改革法称为“新法” 。 这个新法 , 简而言之 , 就是富国强兵的策略 。 新法中最有名的是“青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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