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后两次用毛巾遮挡号牌,结果记24分( 二 )

经询问,该车驾驶人陈某承认了其两次前往牡丹江路某银行办理业务时,为贪图停车方便,采用毛巾遮挡车辆号牌的方式逃避电子警察。目前,宝山交警依法对陈某两次违法行为,做出行政罚款400元、记24分的处罚。

此外,因涉嫌违法停车,宝山交警部门接下来还将对陈某的这两次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叠加处罚。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请司机朋友自觉尊法守法,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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