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灰复燃”!电子烟是风口还是火山口?( 五 )

行业亟待规范

上海衡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润东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指出,有工商核准的相关证件的前提下,电子烟的正常生产、销售和购买并不违法,因为电子烟产品作为近年来新兴出现的产业,我国还没有对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在专门的法律法规出台前,我国目前主要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烟草专卖局对其进行管控。

放眼国际市场,各国对电子烟的态度和政策也存在很大差异。在美国,电子烟是按照烟草制品进行监管的;在日本,电子烟属于药品监管;另外有些国家将电子烟视为一种消费品。而我国,电子烟则作为一种电子产品进行出售。今年3月,有消息称,美国总统特朗普为进一步限制青少年吸烟,提议向电子烟产品征收使用费,预计每年将带来高达1亿美元的收入。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登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现,目前电子烟国家标准已进入审查阶段,按标准的制订周期24个月及12个月内将由国标委批准通过,届时中国电子烟生产流通将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其中,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烟》、《电子烟液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由TC144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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