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贷资金回流和空转等,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分行被罚( 二 )

因信贷资金回流和空转等,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分行被罚

公开信息显示,进出口银行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发展与国际经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成立于2003年11月18日,现任行长周亮球。

那么,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两次违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究竟包括哪些规定呢?

采访人员查询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其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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