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遗嘱 独生子女父母立( 三 )

独生子女父母为“主力军”

127968份遗嘱中,有60911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的47.6%。对此,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认为这主要是观念变化导致。以前人们都认为遗嘱是为了防范子女争夺财产,以为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遗嘱。可是随着社会发展,大家发现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更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

2015年一则刷爆朋友圈的微信文章引起关注,文中杭州女白领小丽的遭遇,令大家对遗嘱的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小丽是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小丽本想把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没想到,由于父亲去世时奶奶仍然在世,因为父亲没有留遗嘱,导致父亲的财产一部分由奶奶继承,奶奶不久后去世,这些财产又由小丽父亲的兄弟姐妹转继承。最后,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只能继承父母房产的八分之七,而剩下的八分之一由小丽的七大姑八大姨继承。

陈凯指出,如果小丽的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指定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的话,小丽就能得到房产所有份额而不会被亲戚们分走了。

白皮书显示,有11.79%的人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陈凯表示,这些数据都表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保护自己家庭财产的需求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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