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期待金融更给力( 九 )

“这是从组织架构、经营目标考核等方面列出了‘硬杠杠’,督促金融机构主动服务‘三农’。” 胡宏认为,除了“硬”要求,还希望能有一些“软”手段配套——比如支持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多渠道处置不良资产,允许银行发行特种涉农债券或是票据置换不良资产。

董希淼建议,各类金融机构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应明确职责,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形成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格局,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比如在发达国家,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分工协作,政府根据其不同职责定位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也要向金融要求对标。

“如果没有完善的组织机构、透明的财务制度和明晰的盈利模式,金融机构就有理由不贷。”程国强认为,当前应该配套建设农村承包地流转交易中心,确保承包地流转有序进行,防止市场主体盲目铺摊子,加大企业经营风险。同时要建立价值评估制度和资产处置制度,实现对农村承包地、农舍、农机具等的合理估值。“这些工作单靠金融机构难以完成,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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