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决定再审张玉环案:被控杀两童判死缓,男子称遭狗咬逼供( 四 )

此后张玉环走出房间,又见张洋还在自己屋前玩,怕杀死张龙的事情败露,又起杀害张洋灭口之意,于是将张洋拉至其兄的房间,用手卡住张洋的颈部,将其卡死。当天晚上,张玉环趁无人之机,用麻袋装两具尸体,将其抛入进贤县下马塘水库。

经法医鉴定:死者张龙、张洋均为死后抛尸入水,死者张龙系绳套勒致下颏压迫颈前窒息死亡;死者张洋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死亡的时间是10月24日上午11点半。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年3月30日,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时隔六年,2001年7月,南昌市中院第二次一审后宣判,仍然判处张玉环死缓。2001年11月,江西省高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张玉环被抓时,大儿子四岁,小儿子三岁。一时间,母子三人在村中几无容身之地。“今天到我爸爸家里吃一顿,过几天又到哥哥家里吃一顿” 宋小女说。不能呆在张家村,两个丧子的父亲看到,要打人,“见到我们就要打,婆婆说你不要回来了”。

除了张玉环的家人,大部分村里人都默认了凶手是张玉环。在这个不曾出过什么大事的小村庄里,每个人都认为,公安把谁抓走谁就是凶手。即便是见多识广的张幼玲,也曾一度相信就是他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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