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12条用地措施,允许闲置宅基地农房建民宿( 二 )

具体而言,涉农区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专项安排不少于1000亩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发展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

同时,《通知》进一步优化了乡村用地分类,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中属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可不办理征收(收回)和农转用手续,按农用地管理。

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 可建民宿为了进一步盘活存量房地资源,增加土地供给来源,《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将区、镇(街)复垦指标收益优先统筹用于原镇(街)一级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复垦指标的净收益按5%、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区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而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村庄拆改等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仓储和物流等设施,发展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以及非营利性养老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兼顾古村落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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