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8岁男子 无证酒驾肇事逃逸( 二 )

“我们找到成都市内所有共享汽车公司,提供当晚车辆行驶轨迹。”成都交警五分局事故大队副大队长张平介绍,经过逐一排查,民警锁定了某公司旗下的一辆新能源轿车。“从时间上来看,当晚22时18分,这辆车曾经过这个路口。”

几经周折锁定嫌疑人

锁定了车辆,并不意味着锁定了嫌疑人。

共享汽车公司提供的该车注册人信息显示,租车人为杨某某,今年50多岁。当民警找到杨某某时,他却坚称自己从未注册过共享汽车。在反复询问中,杨某某无意间透露了一个细节:会不会是儿子注册呢?

随后,民警找到了杨某某的儿子杨某。在民警面前,杨某承认自己偷用父亲身份证和驾驶证注册了共享汽车平台账号,然而,肇事逃逸的却另有他人。

杨某称,事发当天,几个朋友在外喝酒,之后他把手机借给了朋友张某洋。就这样,喝了酒的张某洋用杨某父亲的账号,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租用了一辆共享汽车,行驶至龙潭寺北湖公交站附近时,不慎撞倒了一辆电瓶车。当时,无证酒驾的张某洋想着注册人不是自己,不会被抓到,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当场逃逸。随后,民警将张某洋传唤到分局,18岁的张某洋如实供述了上述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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