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租房到期赖着不走“大闹法院”被拘留( 二 )

都江堰法院经审理,判决租用该房屋的夫妻30日内腾退房屋,并且需按照每月1666.67元的标准,向新房东交纳至判决生效时止的房租。若未履行,还需加倍支付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租房的夫妻既不搬走也不交租。新房东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都江堰法院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在该夫妻经营的百货店外张贴了腾退公告。考虑到夫妻两人年龄较大,且店内货物较多,在法院组织下,双方协商腾退期可宽限两个月。然而,两个月时间过去了,夫妻两人还在租屋中赖着不走。

都江堰法院依法进行了强制腾退,并责令夫妻两人将剩余2万元房租付清,两人对此置之不理。法院又依法对其账户进行了强制扣划。没想到,两人却因此“大闹法院”,不仅无理哄闹、滞留,甚至在地上打滚、耍赖。工作人员劝阻无果,法院依法对两人采取强制拘留15日措施。

经过看守所里几日的“面壁思过”,这对夫妻终于认识到错误,写下检讨书表示忏悔,并保证会履行所有法律义务。法院也依法提前解除了对他们的司法拘留,案件现已执结完毕。

都法宣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采访人员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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