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宁夏银川兴庆区:两次被行政处罚后仍非法行医 2案2人被判刑罚

两次被行政处罚后仍非法行医

银川兴庆:2案2人被判刑罚,并向公众道歉

公益诉讼进行时|宁夏银川兴庆区:两次被行政处罚后仍非法行医 2案2人被判刑罚

图为被告人朱某非法行医一案庭审现场

本报讯(采访人员单曦玺?通讯员马智慧)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分别审理了马某非法行医案、朱某非法行医案,马某、朱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马某、朱某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于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就非法行医行为在报纸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经查,2012年以来,被告人马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兴庆区月牙湖乡长期非法行医,曾两次受到行政处罚,但每次都是立即转移地方,继续非法行医。2018年4月,马某被卫计部门查获,后移交公安机关。同年8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马某移送兴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以来,被告人朱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兴庆区长期非法行医,曾两次受到行政处罚,但仍不思悔改,继续非法行医。2018年5月,朱某被卫计部门查获后,移交公安机关。同年8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朱某移送兴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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