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改为修订草案 新增加强药价监督检查、实行短缺药预警等条款

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改为修订草案 新增加强药价监督检查、实行短缺药预警等条款

每经采访人员 周程程 每经编辑 姚祥云

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改为修订草案 新增加强药价监督检查、实行短缺药预警等条款

图片来源:摄图网

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修正草案改为修订草案,意味着药品管理法将迎来更大范围、更为全面的修改。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作修改情况的汇报时表示,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提出,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修订后,没有进行大的修改,修正草案主要是对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作出规定,其他有些规定也应根据药品行业发展和监管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议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按照药品全过程、全链条管理要求完善有关规定,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规范,将修正草案改为修订草案。同时,要处理好与正在制定的疫苗管理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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