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风向要转变( 三 )

强调信息披露不是科创板的首创,之前A股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规则中,也都强调完善准确的信息披露。

但是中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是,信息披露从来都是照章办事,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

笔者之前的文章里也曾提过,科创板接收材料以来,从申报企业的招股说明书来看,其实信息披露的逻辑跟原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并无二致,还是老套路,套话连篇,甚至偷奸耍滑的现象都有出现。

比如涉及到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因造假发行回购股票的问题,很多申报材料中打擦边球,曲解规章制度,混淆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主体之间的连带责任。

比如风险披露部分,更是一个摆设,基本全是一些可有可无、模板化的风险提示,根本没有针对发行人自身的特有风险披露,更有甚者,明贬实褒,经常把一些风险对策和竞争优势当作风险评估因素来披露。

……

所有这些现象,都指向一个明确的问题,目前的科创板信息披露,依旧是换汤不换药,外甥打灯笼,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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