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的“投屏”:《战狼2》被盗播,苹果Netflix対撕( 七 )

在这次会议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魏党军明确表示:

当前在互联网电视上,有不少企业通过网络投屏的方式,直接将手机视频,绕过监管,投放到电视的行为是不符合相关互联网电视管理政策的。互联网电视上的投屏应用,必须是具有互联网电视牌照的联合运营方才可以开展,任何独立的第三方的投屏行为都属于违规。

市场创新与监管之间产生了冲突。

像爱奇艺电视果、阿里天猫魔投等工具背后,多少都有关联的牌照方,但另一些诸如“袋鼠遥控”“悟空遥控”等正当红投屏app,是否具有运营资质,就成为一个疑问。

“广电总局不允许投屏,但怎么管?广电没有执法权,他只负责发牌照证书。”国际大视频研究院院长殷建勇点出了广电系的弱处。

目前投屏对于整个内容市场来说,还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当然,这份敏感也来自于正式文件还未下发,“独立第三方投屏违规”的解读,或许还有缓和余地。

但在这个背景下,投屏APP引发的版权争议已经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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