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轮问询回复出炉:关注控制权稳定性等(15)

49、请持股5%以上股东披露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的减持意向,说明届时减持的价格预期、减持股数,不得以“根据市场情况”敷衍。

50、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就申请文件所申报的原始财务报表是否为发行人当年实际向税务局报送的报表、所履行的核查程序及取得的证据;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情况、差异产生的原因分析及调整过程。

5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对招股说明书的全文内容查漏补缺、补正完整。

52、招股说明书先后出现软件总监和高级技术总监不同职位,请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核实具体情况。

总结来看,其实和交易所就上市公司年报或者重大资产重组问询的问题差不多,只要财务数据出现了异动就都会问清楚原因,防止财务造假。按照规则,对于拟上市公司,上交所可以多轮问询,当然,如果第一次问询已经回答的很充分了,也可以只问询一次,我们也将持续关注上交所二次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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