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被害时有发生 最高法答每经记者问:将构建防控机制 不断完善蔑视法庭罪等制度( 四 )

陈海光说,因此,在本轮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中央对法官的遴选条件强调两个方面,一是强调政治标准和专业要求,另一方面要有一定的法律工作年限的要求。这个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域外也是一个惯例,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法官都要求有一定社会阅历,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经历,这是一个必然的要求。

任职门槛高了,法官数量将会相应减少,不少法院的案件量却呈现爆发式增长,这个矛盾如何解决?

陈海光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一方面积极推动完善员额省级统筹机制,在严格落实中央控制的员额比例基础上,坚持“以案定额”原则,突出员额配备的科学化精准化,实行省内统一调配、动态调整,确保员额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向办案任务重的地区倾斜。另一方面,在编制和员额短期内难以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努力破解人案矛盾。

改革措施包括: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确立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制度功能,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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