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副主任公告( 二 )

一、选聘岗位

副主任5名,其中分管经济运行1名,分管科技创新1名,分管区域开发1名,分管财政金融1名,分管营商环境建设1名。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累计10年以上经济、科技、规划建设、财政金融、投资服务等相关工作经历,且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