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权难在哪( 五 )

同时,专家和中消协一致呼吁,在修订汽车三包政策时,应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为依据,保护消费者的退换货权利。当汽车三包规定与法律抵触时,应该以法律为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乱收费现象亟待整治

这次奔驰车事件中的15000元金融服务费成为焦点。事先并未明说,事后也没有发票,这笔钱收的颇为可疑。

西安这位女车主经历的奔驰车事件不是个案,也不偶然。早在2016年全国消协组织的汽车投诉分析中,就涉及金融服务问题,包括:部分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在购车时必须在本店购买保险,强制贷款购车的消费者缴纳金融服务费等;汽车经销商规定车主在按揭还贷期间,每年必须在店内续保,否则押金不予退还;宣传零费率车贷,却收取按揭手续费,导致购车纠纷。

对此,北京市实现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晓晶表示,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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