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再出手,珠海银隆原总裁孙国华等6人被刑拘( 六 )

4、刑事:虚构1.7亿元工程款的建设合同,涉嫌职务侵占罪

2014年1~4月,公司与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下称开宇)签订了多份土方工程合同,并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合计约1.7亿元。经公司核实,该工程没有实际施工。

公司掌握的证据显示,开宇将所得资金支付给大股东魏银仓、孙国华及刘金良等,魏银仓、孙国华及刘金良等涉嫌职务侵占罪。

5、民事:同一专利重复转让,公司损失9500万元及利息

2015年,大股东将已在2012年以前按照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的五项专利,以9500万元的价格再次出售给公司。

6、民事:债务抵销,公司损失3.75亿元及利息

2016年为了上市,大股东亟需将其关联公司所欠公司的3.75亿元债务清偿。大股东承诺由其控制的珠海市恒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恒古)独自承担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融国际)3.75亿元的债务(此前,公司为该债务的共同债务人),以抵销其关联公司所欠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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