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义务段学区划分5月10日12时公布( 三 )

民办小学与公办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与公办学校同步原则,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指导自主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招生范围为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另文印发。

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小学:2019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备案。

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等,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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